商业欺诈罪(商业欺诈罪的定义)

  

  徐昕按:四川陶红勇案,是去年我辩护成功的案例之一,羁押五年二审终取保。图为2016年9月我们在成都武侯祠合影。前几天我们又在成都见面,他在继续他的公益事业,【西部乡村读书行动】做得风生水起,与先前指控他犯罪的模式基本相同——真是公益贼心不死呀!

  今天,陶红勇案二审开庭一周年,四川高院仍未判决,估计左右为难,不容易下手。而我,则指望此案成为2017年的无罪辩护经典案例。

  我的助理肖哲偶然发现,2016年度十大无罪辩护经典案例,不仅有我辩护的陈春薷诽谤案,还有我深度参与的聂树斌案、陈满案、乐平案、许金龙等四人案,后四起案件皆纳入了无辜者计划大力呼吁,我也曾是乐平案的申诉代理人。2017年,不能落后呀,恳请四川高院帮帮忙,成全我这个无罪辩护经典案例吧。

继续阅读 »

商业欺诈罪(商业欺诈罪最新规定)

法律分析商业诈骗归司法部门商业诈骗应当向司法机关报案从法律上讲商业欺诈他是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的表示通俗的说,用虚假的情况引诱对方做出错误的判断商业欺诈是在市场交易投资服务过程中,通过虚构隐瞒事实发布虚假信息签订虚假;在我国依据法律法规欺诈一般是属于民事行为,它与刑法中规定的诈骗罪是有一定的区别的,而诈骗罪往往就是属于刑事犯罪了受到欺诈的这一方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是有权利请求执法机构或者是我国的仲裁机构撤销收到欺诈的情况下所做出来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

继续阅读 »